一、办理时间
1、本科为7月29日-8月3日(工作日办理);
2、专科为7月29日-8月12日( 工作日办理)。
二、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学生,从上传传邮箱(hbbtzbfhzx@126.com,密码:fhzx111),请自行下载,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一旦错误,后果自负;
2、学生向统战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助条件
在资助对象上,限定两个河北,一是河北省户籍,二是参加当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贫困家庭本专科考生(含当年预科班考生)。受理申请后,与2018年资助名单进行比对,已接受泛海助学资助的复读生,不予受理申请,杜绝重复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2、农村低保家庭考生;
3、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重度残疾考生;
4、残疾等级为1-4级残疾军人家庭子女考生,残疾等级为1-4级残疾军人考生;
5、孤儿考生。
四、表格填写
《资助申请表》采用A4正反面打印格式。所有填写内容涉及数字的,除考分栏目为数值格式,其他均为文本格式。表格一试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ロ本;
2、高考准考证;
3、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页面打印件);
4、河北省扶贫手册,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低保证;
5、本人一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六、部门职责
1、统战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
2、教管、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录取资格予以认定;
3、民族事务部门:会同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考生当年预科录取信息予以认定;
4、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低保家庭、孤儿信息予以认定;
5、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残疾军人家庭信息予以认定;
6、扶贫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建档立卡家庭信息予以认定;
7、残联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残疾人证信息予以认定。
南宫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