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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在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发布时间:2017-03-16

努力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新模式

——在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总结

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贾 海 明

(2017年3月13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念中华职教社立社100周年,总结交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情况,扎实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新模式。

马强主任对这次会议的召开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中华职教社立社不仅是职教社的大事,也是整个职业教育系统的大事。我们要紧密配合,进一步做好中华职教社的工作,使其成为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黄炎培职教思想至今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中,要继承并大力弘扬,坚持并不断深化。

刚才,20所试点学校介绍了过去一年的试点工作情况,多数学校的做法有特点、工作有亮点,大家要相互借鉴,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提升试点工作水平。厅职教处要把大家一些好的做法充实到试点方案中,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方案。

“治本于农,务兹稼穑。俶载南亩,我艺黍稷。”农产品靠土地供给,土地靠农民耕种。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在“人”的现代化,“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地”问题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又指出,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近几年的中央和省委1号文也相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纳入到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战略位置。

去年,我们开始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确定了河北商贸学校等20所中职学校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教育厅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试点工作的任务,就是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新模式。这个新模式,既不同于前些年“送教下乡”搞的所谓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也不同于短期的农业技术培训。这个“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指导原则新。就是要突出一个“实”字:实际、实用、实效。

实际,就是从农村和农民实际出发,而不是脱离这个实际。以“送教下乡”形式搞全日制学历教育绝对是脱离实际的。至于个别农民想拿学历证书,一可以到县职教中心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学习,二可以通过成人学历教育教学获得。

实用,就是急农民之所急,教农民之所需,给农民讲授生产经营需要的实用知识和技术。农民最讲实用,脱离农民生产经营实际,去让农民完成全日制学历教育规定的语数外等课程,农民是不感兴趣的。

实效,就是要让农民真正学到生产经营、脱贫致富的实际本领,真正受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且这种实效能够经得住任何检查和检验,而不是为了完成培训任务,为培训而培训,更不能搞成政绩工程。

二、作思路新。就是要坚持需求导向,变以往“我要培训你”为“你有培训需求我提供培训服务”。宏观上,要紧紧围绕服务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来谋划。具体培训点的选定,先由乡镇、村、企业、合作社等有培训需求的组织提出申请,培训学校考虑培训能力和需求综合确定。当然,培训学校要提前将年度培训计划向乡镇、村、企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进行宣传公布,广而告之。这样做,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参加学习积极性不高,靠发放一些钱物来吸引学员参加培训,学员到课率低的问题,避免父亲顶替儿子上课、妻子顶替丈夫上课等笑话的发生。

    三、运行机制新。实行试点学校资质准入制度。我们要求,承担试点项目的中职学校,要具有涉农专业办学资历和基层办学能力,具有相应专业及课程开发能力以及农民教育培训经验和师资力量,能够进村、入社、到场,把教学班办到乡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社区和家庭农场,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学习。

最重要的,省厅对试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并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试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扎实的学校,取消其承办资格,三年内不再纳入试点学校。

给你试点机会,你不珍惜;等到取消你试点了,说我后悔了,还让我搞吧,一定认真搞。不行,再想搞,三年以后再说。

四、招生模式新。实行“村校合作、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社合作”招生新模式,学校不直接面向学员个人招生。乡、村、企、社负责组织学员报名参加学习,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五、教学内容新。既不搞全日制学历教育课程,也不是单纯的技术知识,要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包”,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对职业农民的培训资源进行“集中打包”,实行“捆绑作业”。这是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的核心内容。职业学校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包的开发工作,分门别类,形成体系,讲究质量,做出精品,打造品牌,逐步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优质教学资源成果和精品课程。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包一定要讲质量,创品牌。要靠质量和品牌逐步把其他一些涉农部门的培训任务也争取过来。如果培训质量不能保证,凭什么让人家把培训的任务都给你。反过来,培训质量保证了,品牌打出去了以后,人家有培训任务会主动找上门来。

    六、教学方式新。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民学习的规律特点安排培训课程,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养殖户”、“学校+合作社+农户”的培训模式,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通过采取“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学校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等方式,开展教学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七、管理办法新。我们要求学校加强对培训过程管理和档案管理,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包括文书文件、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台帐(信息)、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考试考核资料、图片影像资料及其他需要保管的资料材料。省厅建立培训学校管理档案和业绩档案,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教学点名单、学员名单,培训专业目录、课程表,以及培训总结等。

各试点学校于每年3月30日前将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教学点名单、课程表、学员花名册等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备案,以便随机抽查。

学绩管理,根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评价,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写实性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结业证书”,包括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学时数、考试考核结果和培训机构等,作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依据。

八、工作格局新。我们要求各地各学校统筹农业、劳动人社、扶贫等部门的培训任务和资源,充分发挥职业学校优势和职教集团作用,联合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村、专业户等共同实施,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协同开展。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深化部门合作,形成部门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教学、职业资格认定、项目、经费等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

九、经费使用新。我们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经费主渠道是县级财政。从2016年开始,省教育厅每年给试点学校的50万,主要是支持学校搞试点。试点工作结束后,省里每年将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学校进行考核,省里的经费将主要用于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奖补。希望目前没有承担省试点的县,不要等靠,要积极投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新模式的探索中来。

十、任务要求新。我们20所试点学校的任务,不是按照省厅每年拨付的经费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而是为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探索出一条路子。具体讲有四个方面:一是形成一种新模式,二是形成一套新制度,三是形成一批优质精品培训包,四是树立一批新样板。省厅职成教处要把需要形成的制度和培训包拉出单子,分到各试点学校落实。

同志们,毛主席说:“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我们这些试点学校承担着为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育火种的重要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向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开辟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