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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泛海助学计划说明

作者: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18-06-30

2018年泛海助学计划说明

 

一、2018年办理时间:1本科为7月30日-8月3日;2.专科为8月9日、10日和13日上午。

二、办理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学生,从上传传邮箱(xttzbgbk36990320sina.Com,密码:03193699032),请自行下载,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必须打印,不得手写),一旦错误,后果自负;申请表打印以后,首先去相关部门盖章,然后送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助条件:参加当年河北省普通高核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贫困家庭本专科考生(含当年预科班考试)。在资助对象上,限定两个河北,一是河北省普通高考,二是河北省户籍。受理申请后,应与2017年资助名单进行比对,已接受泛海助学资助的复读生,不予受理申请,避免重复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2)农村低保家考生;(3)重度残疾人家庭(指一级、二级残疾,含残疾军人)子女考生,重度残疾考生;城镇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考生,城镇低保家庭残疾(含残疾军人)考生生;(4)孤儿考生
    四、表格填写:《资助申请表》采用A4正反面打印格式。所有填写内容涉及数字的,除考分栏目为数值格式,其他均为文本格式。
    五、申请材料包括:(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ロ本监护人一般指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2)高考准考证;(3)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页面打印件);(4)河北省扶贫手册,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低保证,能证明孤儿身份的证明;(5)本人一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六、部门职责:1)统战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2)教管、招生坐试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录取资格予以认定。(3)民宗部门:会同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考生当年预科录取信息予以认定。(4)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低保家庭、残疾军人家庭、孤儿信息予以认定。(5)扶贫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建档立卡家庭信息予以认定。(6)残联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残疾人证信息予以认定

 

    南宫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5263866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