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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作者: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发布时间:2021-06-29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贷款年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可以提前还贷。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登录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可前往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教育局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持教育局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即可。